父母去世后,已確權的土地可以被子女繼承嗎?
一、現(xiàn)在農村父母獨生子女家庭,是不允許分戶的,父母和子女的土地是按人口分配承包的在一起的,父母亡故后,還有四十年的承包期限,在這40年里,其子女有土地的種值權和經營權。
二、國家明確提出:“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父母亡故后其確權的土地可以由子女的新增子女繼承種值,村集體無權收回土地。
三、如果是兩個兒子以分戶,父母一人跟一個,且土地以確權在兒子名下的,父母亡故后,在承包期限內土地可以由兒子或孫子繼承種值經營。
四、土地承包40年到期后,如政策變動,重新調整承包土地,死亡人的土地一律收回集體,按現(xiàn)有在冊人口進行重新分配承包。
對于農村宅基地,是地隨房走,還是歸集體所有,父母亡故后子女可不可以繼承。這個問題就目前農村來說,子女不但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更可以繼承房屋下面的土地。
目前,國家對農村建房實行“一戶一宅”,父母亡故后,其房屋歸子女繼承,那房屋的戶主也要更名,自然房屋下的土地就歸子女所有。就像居民戶口簿一樣,戶主亡故被注銷,新的戶主就會產生。房屋也不例外,父母亡故了,房屋的主人就是子女了,一代一代的往下傳,一戶就一處房子,誰家都會修理,不存在倒蹋,村里要想收回土地都難。
為了更好地穩(wěn)定農村生產責任制,如今土地確權也在各地展開,那么問題就來了,如:土地確權后老人去世,原分到兒女名下的土地如何辦,有沒有繼承權等等問題,如何解決就擺在我們面前。
以上你提出的子女對父母土地繼承權的問題,就要看是那一種土地,它有家庭承包耕地,承包草地,承包林地,其它方式承包地,宅基地,這幾種情況的繼承權問題,是有著不同區(qū)別的處理方法和方式。
一,家庭承包耕地,草地,沒有繼承權。
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是針對的是”農戶”,是以農戶為單位的土地承包,所有權,屬集體所有,并不產生什么繼承權的問題,如果老人與子女已經全部分戶,其戶口上己經沒有其它人在戶,就屬”整戶,消亡”的情況,村集體組織將其土地收回該戶的承包土地另行分配。
當然,如果在分戶時,己經在分戶協(xié)議中明確清楚了承包地劃分問題,老人過世歸兒女耕種,那么子女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會破收回的,只收回老人所在戶口擁有的承包地。
另外,承包地雖然不能繼承,但地上的收益,比如糧食,流傳費用等收益子女是可以繼承的。
二,家庭承包林地,繼承人可以繼承收益并繼續(xù)承包。
如果是林地,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發(fā)生繼承。具體可參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
三,其它方式承包土地,可以繼承,
一般像荒山荒地等土地可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進行承包,承包費和承包期限由交易雙方協(xié)商決定,承包收益按照《繼承法》繼承分配,承包經營權可以由繼承人繼續(xù)承包。當然,如果所有的繼承人都不愿意繼續(xù)承包,則可以將承包經營權轉讓,轉讓費作為遺產分配。
四,宅基地不能繼承,地上房屋可以繼承。
農村宅基地是不能夠繼承的,但是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如果繼承人符合當?shù)卣厣暾垪l件,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之后可對房屋進行改建和擴建,但是如果繼承人不是本村戶
口且不符合分戶條件和宅基地申請條件,那么如果繼承的房子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此時集體有權收回該塊宅基地。
(注來源于網絡)。
你好,土地確權到戶之后,基本上該土地的權屬關系就穩(wěn)定在了你們這一“戶”上,因此只要子女的戶口還和父母在一起,保留在了當?shù)氐拇遄永铮敲纯梢宰匀欢坏睦^續(xù)享有原來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的。
但是農村里面分戶的情況以及子女戶口遷出到城鎮(zhèn)的情況也很多,那么這些特殊情況下,父母的土地該如何處理呢?子女可以繼承嗎?
1.子女與父母已經分戶,但是戶口還在本村
如果是辦理了正常的分戶手續(xù),基本上原來的土地也已經分割,那么父母去世后,其土地上的收益子女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就不能繼續(xù)享用了,但是具有優(yōu)先承包權,你們可以去跟村里的發(fā)包方協(xié)商。
2.子女戶口已經遷至城鎮(zhèn)
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戶口上已經沒有其他的家庭成員在,那么該戶與發(fā)包方的承包合同可視為自動終止,在子女繼承了土地上的收益之后,村里的發(fā)包方可以收回土地。
因此,土地確權之后,如果年輕一輩還想繼續(xù)擁有家里的土地的話,最好不要全部將戶口遷出,因為戶口遷出之后再遷回農村還是比較麻煩的。
很多人都關心這個問題。我們到底能不能繼承父母已經確權的土地呢?在這里分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兩方面來說。
我們先來分析下宅基地可否繼承。首先,我們來看下宅基地的定義。 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個人經依法批準,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廚房、禽畜圈舍、廁所和庭院等)的用地。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上面這話說明 宅基地是集體所有,它不是個人財產。因宅基地非個人財產,所以宅基地不可繼承,個人也不可進行買賣,轉讓。
另外,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guī)定》, 宅 基地使用權在確權原則第六條 “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的規(guī)定,如果通過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是可以確權的。
我們再來分析承包的耕地。
都知道 農村土地它也是屬于集體所有,農民只有承包經營權。所以承包的土地也就無繼承一說。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是以戶為單位的家庭承包形式存在的。也就是說一個家庭承包一片土地。 我國土地承包原則是“增人不增低,減人不減地”。如果一個家庭里面有新出生的或者娶進嫁出或死亡造成家庭成員變動的,按照土地承包原則,這戶家庭的土地是不會有任何變化的 。如果是承包戶整個家庭或者整戶消亡,那他們承包的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按照原則, 如果家里父母去世,確權了的土地是由該戶家庭里的其他成員繼續(xù)承包。如果你沒有分戶出去,他們承包的土地你可以繼續(xù)承包下去一直到這個承包期結束,如果分戶出去了,你不可以承包他們的土地。而房子作為私人財產,遵循“地隨房走”的原則,只要房子在,你就一直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如果有不同意見的,歡迎大家留言交流。
如果是父母那里的戶口,是可以繼承的。如果和父母不是同一個地方的戶口,那么在父母承包期內是可以繼續(xù)到承包期滿的;承包期滿以后,就會被集體收回去了。如果你非要繼承土地,那就只有先把戶口遷移到父母所在地。
父母去世能繼承土地授權嗎?父母去世后,土地在沒有改變調整之前是可以繼承授權的。在國家土地承包到期。進行調整時,是要去掉的。因為授權人已經離世。土地就歸還于國家。繼續(xù)發(fā)包。
父母去世后,巳確權的土地是否可以被子女繼承?這個問題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解答。
一、農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是以農戶為單位的承包,所有權,屬集體所有,并不產生什么繼承權的問題,如果老人與子女巳經全部分戶,其戶口上巳經沒有其他人在戶頭上,就屬“整戶消亡"的情況,村集體組織可以依法收回該戶的承包土地另行分配。當然,如果在分戶時,巳經在分戶協(xié)議中明確清楚了承包土地的劃分問題,老人過世后歸兒女耕種,那么老人分到的那些土地是不會被收回的,可以允許其子女繼續(xù)承包經營。
二、土地承包時父母與子女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時相關規(guī)定,土地確權后,因為第二輪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原則,所以當承包土地的父母去世后,其名下所承包的土地經營權可以由子女繼續(xù)承包經營。
三丶宅基地不能繼承,地上房屋可以繼承。如果父母和子女不在一個戶頭上,且子女巳經按照“一戶一宅"政策另外分配到了戶下的宅基地; 或者是父母與子女同在一個戶口本上,但子女后來巳經落戶去了城市居住。像這樣的情況,父母分配到的宅基地僅管巳經確權,但去世后其子女也巳經失去了宅基地的繼承資格,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據《繼承法》可以由子女繼承。不過繼承的房屋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當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消失后村集體有權收回該塊宅基地。
我覺得看是那種情況,一是子女不是本集體經濟合作組織成員的,就不能繼承,二是子女是本集體經濟合作組織成員的就可以繼承,因為現(xiàn)在是家庭聯(lián)產承包制,以戶為單位,子女和父母在一個村,村級組織如何區(qū)分是不是在一戶就比較麻煩。實際操作就應該可以繼承。
分幾種情以,一如果沒分戶是可以繼承的。二是已經分戶,分戶又分以下幾種情況,一是在同一經濟體內,可以轉包到子女名下。二是不在一個經濟體內,是不能繼承的,這時可通過簽訂使用權轉讓合同,在承包期內(這次國家又延長了三十年)繼續(xù)耕種。
對于農村來說,確權的土地一般是耕地和宅基地,還有就是承包經營的的荒山等土地,父母死后能否繼承也是不同的。
一、確權的土地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子女是可以繼續(xù)耕種的。我國實行的是家庭聯(lián)產承包制,也就是說土地是以戶為單位承包的,只是確權在戶主名下,即便是父母去世,家人是可以繼續(xù)耕種的。因為土地是屬于集體所有,承包到期后會重新分配。
二、確權的宅基地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繼承的,因為,法律規(guī)定地隨房走,只要房子一直存在宅基地也會一直使用的。宅基地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所以是不能繼承的。
三、對于承包經營的荒山等土地,在承包期內是可以繼承的,直到承包期結束,集體組織才可以收回。
我國進行土地確權,也是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可以在承包期內進行土地流轉,明確承包者的各項權利,促進農村的經濟發(fā)展。
土地確權后子女還能不能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實際上,關于農村宅基地,土地確權遵循的是一戶一宅原則,也就是說確權以后該土地的權屬關系就基本上穩(wěn)定在了你們這一戶上了。因此只要子女的戶口還和父母在一起,屬于該村集體,那么自然而然的可以繼承該戶的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根據我國現(xiàn)行土地管理條例,這兩種情況下宅基地的處理方式有如下規(guī)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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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土地確權怎樣處理
其實并沒有這么簡單,因為繼承的房屋坍塌之后是不能重建的,如果你繼承的這個房屋比較老舊,在某一天塌了,也就是說當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消失以后,村集體是有權收回這塊宅基地的。所以按照規(guī)定,如果家里的父母已經去世了,確權的土地是由該戶家庭里的其他成員繼續(xù)承包,如果你沒有被分戶出去,跟父母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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